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 第4號)的要求,需開展潤禾材料(珠海)有限公司高端有機硅新材料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工作,以便了解社會公眾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及對本項目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一、建設項目名稱和概況
(一)項目名稱:潤禾材料(珠海)有限公司高端有機硅新材料項目
(二)建設單位:潤禾材料(珠海)有限公司
(三)建設地點:珠海市珠海經濟技術開發區石油化工區平灣三路東北側
(四)項目概況:
本項目占地面積84633. 53平方米,建成后主要從事高端有機硅新材料的生產,年產浸沒式冷卻液20000t/a、改性硅油21890t/a,有機硅整理劑5000t/a、三防助劑2000t/a、防水劑5000t/a、前處理染色助劑6000t/a、液體硅橡膠1500t/a、聚醚10000t/a,合計71390t/a。
二、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潤禾材料(珠海)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珠海市金灣區榕灣路16號高欄港大廈1315房51號(集中辦公區)
聯系人:易總 電話:18128135527
三、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單位的名稱
單位名稱:廣東華博士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莫工 電話:0756-8982032 郵箱:1021547704@qq.com
聯系地址:珠海市前山明珠南路2158號華業大廈706房 郵編:519000
四、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及主要事項
(一)范圍:受本項目直接影響或間接影響的單位和個人,以及關注項目建設的單位和個人。
(二)主要事項:
(1)公眾對本項目的主要態度;
(2)公眾認為項目施工期、運營期主要的環境影響;
(3)公眾對項目的環保治理措施方面有何意見和建議;
(4)公眾對項目的其他意見和建議等。
五、公示期限和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10個工作日內,公眾可以通過提交書面意見或向公示指定地址發送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發表對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信函以郵戳為準,公眾意見表網絡鏈接://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眾提交意見時,請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鼓勵采用實名方式提交意見并提供常住地址。對于公眾提交的相關個人信息,我司承諾不會用于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之外的用途。
潤禾材料(珠海)有限公司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