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珠海市雄大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重大變動項目(階段性)
建設單位:珠海市雄大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5-9-23
項目概括:珠海市雄大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重大變動項目位于珠海市金灣區三灶鎮金湖路57號大型中型小型加工車間B區及金湖路59號二排三檔空地,占地面積9433平方米,建筑面積3855平方米。項目主要從事混凝土預制結構件、水洗砂的生產,設計年產水洗砂5.4萬噸,混凝土預制結構件2萬立方米。由于訂單及市場原因,目前項目水洗砂生產線尚未購置建設,實際年產混凝土預制結構件2萬立方米。
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項目階段性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通過市政污水管網排入三灶水質凈化廠集中處理。
(二)廢氣
項目破碎篩分工序、混合攪拌工序產生的廢氣收集,經“布袋除塵裝置”處理后,通過一根15m排氣筒高空排放(JW-FQ-0858-1);水泥罐呼吸廢氣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從罐頂部排氣口無組織排放;原料裝卸運輸、堆場、給料輸送、焊接工序廢氣,無組織排放。
(三)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為生產設備運行噪聲。采取合理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減振、隔聲等措施,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四)固體廢物
項目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廢包裝材料、沉渣、廢鋼筋等一般固廢委托有相應能力單位進行處理處置;布袋除塵器收集的粉塵和清掃粉塵回用于生產。
(五)環境管理
1、環境管理。企業設立了環保管理機構,設置專人負責環保管理工作,環保設施標識清楚明確,環保規章制度較完善。
2、規范化排污口。企業設置了規范化排污口。
3、環境風險防范。企業配備了環境風險應急措施,編制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完成備案(備案編號:440404-2025-0199-L)。
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項目階段性建設生產過程中,落實了環境影響報告表及批復提出的環境管理措施及要求,對環境無明顯影響。
驗收結論:
項目不存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第八條規定的不得通過驗收合格的情形,驗收組同意項目完成如下后續要求后通過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一)完善驗收監測報告、驗收報告及環保檔案。
(二)加強環境保護管理,落實各項環保措施,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或處置。
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
附件:珠海市雄大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重大變動項目階段性驗收報告.pdf
附件:驗收意見.pdf
建設單位:珠海市雄大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聯系人/電話:陳經理 15019925190